药品标签管理规定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标注的药品名称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的命名原则,药品标签批发商,并与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应内容一致。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书写,药品标签哪家好,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和显著,中山药品标签,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禁止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以及其他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名称。
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药品标签供应商,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大包装标签内容包括: 【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贮藏】、【包装】、【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及运输注意事项或其它标记.
原料药标签内容包括: 【药品名称】、【包装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贮藏】、【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及运输注意事项或其它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