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制剂:
内包装标签内容包括: 【药品名称】、【规格】、【功能与主治】、【用法用量】、【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及【生产企业】.因标签尺寸限制无法全部注明上述内容的,药品标签厂,可适当减少,药品标签厂家,但至少须标注【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三项,揭阳药品标签,如安瓿、注射剂瓶等.中药蜜丸蜡壳至少须标注【药品名称】.
药品标签的主要注意事项
文字要求
凡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药品,其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所用文字必须以中文为主并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公布的规范化汉字。
通用名与商品名
(1)药品的通用名称必须用中文显著标示。
(2)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
(3)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之间应有一定空隙,不得连用。
(4)药品商品名称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在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